机务部安全管理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公司体系文件的规定完成指定职责,保证船舶、人员安全与防止污染。
1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保方针,执行船舶的技术管理,确保船舶和设备符合安全开航前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法规、规范。
2 、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及防污染法律、法规。
3、 监督、检查船舶做好各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安排航修以协助船舶解决自查和接受检查时发现的自身难以纠正的设备缺陷。
4、 有责任对船舶轮机部进行技术指导,并解决机务技术问题和难题,确保船舶相关设备符合相关规定。
5、 服从总经理和指定人员的安排,参与对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调查、分析、纠正及验证工作。
6、 有责任监督检查公司岸基主管人员对船舶机务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
7、 审批船舶提交的有关物料、备件等申领单,全面负责公司船舶的机电、配件、物料及油料、防污染器具等船用物资的采购工作,在采购大宗或公司需长期批量的物料而选择供货方时,应报指定人员审核,并经总经理同意。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严格把好质量、价格、数量、规格、型号关,防止因质量问题给船舶营运生产带来不安全因素,了解市场信息,熟悉配件供货网络; 做好材料核算工作,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确保为船舶提供及时、有效的岸基的支持。
8、 负责对新聘、转岗的轮机长、大管轮等进行适当的职责熟悉培训,并监督轮机长、大管轮对轮机部其他新聘、转岗船员的职责熟悉培训。
9、 有责任按指定人员审核的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10、 对轮机人员实施考察、评估(特别是对新聘、转岗的轮机长),并在每季度审核船长填写的《船员适任评估表》并上交指定人员。
11、 有责任采集有关船舶和设备状况、备件、物料及燃料管理、采购、船舶检验规范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传递。
12、 参与与机务管理相关的操作方案和须知的编写、修改。
13、 参加公司的应急领导小组,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提供船舶设备的技术资料等。
14、 及时向指定人员报告发现的任何不符合规定情况,对本部门内出现的不符合规定情况有责按规定在期限内实施纠正并保存相关客观证据,并接受监督验证。
15、 负责对船舶修理工程单的核实,并按时组织实施修船合同,督促厂修时机务主管人员的工作履行情况。
16、 做好对船舶轮机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体系文件相关规定实施纠正。